热烈祝贺羌族女作家雷子获第九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“骏马奖”
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“骏马奖”(2005-2007)评奖结果于日前揭晓,共评出长篇小说5部;中、短篇小说集5部;诗集7部;散文集5部;报告文学集3部;理论、评论集5部;人口较少民族特别奖5部;少数民族文学翻译奖4人。
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“骏马奖”设立于1981年,至今已举办了9届。此奖是由中国作家协会、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主办的少数民族文学的国家级文学奖。这一奖项的设立,充分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,体现了中华各民族的大团结,体现了各民族文学交流互补、共同繁荣的盛世气象。
本届评奖工作坚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方针,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,遵循文艺“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”的方向,贯彻“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”的方针,弘扬主旋律,提倡多样化,鼓励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、体现时代精神、民族团结,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多民族文学的繁荣与发展,力求推出具有深刻思想内容、丰厚审美意蕴和反映我国少数民族丰富多彩生活的文学作品。
本届35部获奖作品中,少数民族母语作品有14部,占获奖作品总数的40%。共有藏、维吾尔、哈萨克、蒙古、朝鲜、壮、景颇7种少数民族母语作品获奖。
本届评奖历时7个月,通过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协、民(宗)委(厅、局)、总政文艺局及各产业作协、文联的推荐,经过审读小组的认真遴选,最终由评委会根据评奖条例投票产生了35部获奖作品,4位翻译奖获奖者。获奖作品和获奖者全部符合少数民族文学创作“骏马奖”评奖条例的各项规定。
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“骏马奖”获奖名单 |